院试主考官是提学官,一般以监察御史、各部侍郎中的进士出身者充任。任期三年,一般由皇帝钦命派遣前往各省。院试分两场进行,第一次是正试也是最重要的一场,试两文一诗,第二次为覆试,试以一文一诗,考完发一“长案”列第一名者为案首。 院试考过了便是秀才了,正式称为“生员”,凡录取的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,有秀才功名便可见官不跪,同时免除徭役,算是初步脱离平头百姓的行列了。 随着搜检有条不紊的进行,很快便临到李杰了,惯例的搜过李杰之后便放他过去了。 走入考场后能看到一个身着朱红色官袍正伫立在正堂上,应当是朝廷派来的提学官了,提学官相当于现在省教育厅最高长官了。 李杰顺着号牌找到了自己的考房,位置不错考房内的环境算是考场里面最好的一批了,这就是明星选手的待遇,有本事走到哪里都会让人高看一眼。 简单整理一番之后,李杰从考蓝里面依次拿出笔、墨、砚台放在案上,院试同府试、县试不同之处在于开始实行糊名制了,和现在高考一样阅卷官是看不到考生的姓名的,杜绝舞弊的手段之一,到了乡试、会试会更加严格,不仅仅糊名,还会进行誊录,也就是将士子写好的答卷抄录一份,举子亲笔试卷为真卷,誊录后存档,考官们只能看到誊录后的试卷。 考生们全部进场之后,咚的一声鼓响,考试正式开始。 衙役们举着考试题目在考房中的甬道四处走着,方便所有考生看到所有题目。 院试考试第一场考的是一道四书题,一道五经题以及赋诗一首,和之前府试区别不大。 李杰先将题目抄写在稿纸上,第一题,四书题: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:思无邪。 其题目取自《论语》中的《诗;三百》一节题文,孔子以“思无邪”来说明诗歌的内容特征,大意是《诗经》三百首,用一句话概括它,就是思想纯正没有邪念。 朱熹在《四书集注》中谈到《诗经》时也说:“凡诗之言,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,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,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。” 朱熹的意思翻译过来便是,诗经三百篇,好的部分可以引人向善,而其中不好的一部分(例如郑卫之风)则可以惩戒人心中之恶,故诗经的作用就是“使人得其情性之正”,不走邪路。 想了片刻之后李杰便有所得,提笔破题。 “圣人约《诗》之为教,不外乎使心得其正而已。” 即孔子主张用诗经来教化,主要是因为诗经的作用可以让人心得其正,明朝八股文破题不仅要理解经典原文的意思,同时也不能偏离朱熹的注释,要恪守传注。 随后短短数百字一气呵成,随后根据朱熹的注释在文中写到。 “《诗》之有善,非徒《诗》之善也,是劝之而归于无邪也。” “《诗》之有恶,非徒《诗》之恶也,是惩之而归于无邪也。” 将朱熹的注释用另一种方式在文中写了出来,即《诗经》中的内容不仅仅只是说善恶,而是通过好的部分引人向善,不好的部分惩戒恶人引人向善,最终达到思无邪的境界。 等将全文写完之后,如同三伏天喝了冰水一样,酣畅淋漓。 稍微歇息片刻打算开始写第二题,第二题,五经题,李杰选的本经乃是《尚书》,明朝五经考试里面考生可以在五经之中选择一门作为本经,相当于现在的选修课,考试时五经题只需写自己选择的本经中的题目即可。 “日宣三德,夙夜浚明有家;日严祗敬六德,亮采有邦。翕受敷施,九德咸事,俊乂在官。百僚师师,百工惟时,抚于五辰,庶绩其凝。” 其出自《尚书·皋陶谟》,全篇记录了皋陶和大禹的一次谈话,主要讨论以德治国,皋陶提出“九德”作为人的道德基本准则。 题目中的意思是,每天遵从三德的人,可以做卿大夫,每日能依从六德的,可以以国事托付,担任诸侯;如果能把九种品德集中起来全面地实行,使有这些品德的人都担任官员,那么在职的官员都是德行出众的人。大夫们互相学习效仿,官员们都尽职尽责,严格按照四时变化行事,那么大业可成。 《尚书》题主要以蔡沉的注解来参考,蔡沉在集注中的注释为:“浚,治也。亮亦明也。有家,大夫也。有邦,诸侯也。浚明亮采皆言家邦政事明治之义。” 简单来说就是,就是大禹和皋陶两人之间的谈话,都是在讨论如何治国安民的道理。 古代许多典籍之中很多道理拿到现在也是适用的,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,古人也不是那么死板,即使说程朱理学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其实也不尽然。自嘉靖末年开始八股文的文风就开始渐变了,不在像之前一样恪守传注,不少人也会在其中加入一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