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条,其实并不是顺嘴胡诌的,而是确实存在。
爷爷早就跟我讲过,出马之道并非常人想的那么简单,而那些为求功德下山寻找有缘人出马修行的仙家,也都是有严格的规矩仙条约束。
简单来说,仙门法条之中有六大重罪,十八轻罪,另外还有正仙章、散仙章、法外章三十六条。
犯了任何一条规矩,都要接受仙门惩罚。
这规矩也不光是针对出
马仙,包括所有在东北修行的精灵们,也都要遵守。
当然有些野仙基本上无视这些法条,前提是别撞到正仙手里,否则一定会按规矩收拾。
这也是为了给仙家正名,免得有些为非作歹的野仙,和那些不修正道的妖类,借此败坏仙家名声。
在这些仙条里,擅自附体凡人就是一条大罪,要是害死了人命,则是重罪,雷诛不赦。
所以经常会有些道门中人,对出马一道嗤之以鼻,认为擅自附体就是邪灵,算不上正道。
实际上,真正的仙家是绝对不会擅自附体凡人的,他们只会寻找有缘弟子,不会侵扰凡人。
就算偶尔附体,也多半事出有因,会极为注重分寸,否则就触犯法条了。
此时我屈指倒数,刚刚数到三的时候,钟林就顶不住了,扑通跪倒在地,不住求饶。
“这位大神,小仙知错了,小仙知错了,我不该因为一时贪念附体害人,求大神饶命啊!”
钟林尖细着嗓子,语调惶急,但他说话的声音,已经俨然变成了另一个人。
见他怂了,我也是暗暗松了口气,对他喝道:“说,到底是怎么回事,是谁让你在此害人?!”
“我说,我说,我全说……只求大神可怜小仙修行不易,饶我一命……”